导读
本篇专论九针之适宜用法,阐明各种针具各有所宜、各有所为。篇中详述九刺之法应九针、十二刺之法应十二经、五刺之法应五脏,提出"凡刺之要,官针最妙"之论,系统建立针刺方法之分类体系,为针灸临床选针与施术之规范文献。
第一段 官针之要——九针各有所宜
黄帝曰:官针奈何?
岐伯曰:凡刺之要,官针最妙。九针之宜,各有所为,长短大小,各有所施也。不得其用,病弗能移。疾浅针深,内伤良肉,皮肤为痈。病深针浅,病气不泻,支为大脓。病小针大,气泻太甚,疾必为害。病大针小,气不泄泻,亦复为败。失针之宜,大者泻,小者不移。已言其过,请言其所施。
简注:
- 官针:官者,正也、公也。官针即正确选用针具之法。
- 九针之宜,各有所为:九种针具各有适宜之用途。
- 长短大小,各有所施:针之长短大小各有施用之对象。
- 不得其用,病弗能移:选针不当则病不能除。
- 疾浅针深:病浅而刺深,则内伤良肉,皮肤为痈。
- 病深针浅:病深而刺浅,则病气不泻,反为大脓。
- 病小针大:病小而用大针,则泻气太甚,反为害。
- 病大针小:病大而用小针,则气不泄泻,亦为败。
第二段 九刺之法
病在皮肤无常处者,取以镵针于病所,肤白勿取。病在分肉间,取以员针于病所。病在脉气少,当补之者,取之鍉针于井荥分输。病在经络痼痹者,取以锋针。病在大脓者,取以铍针。痹气暴发者,取以员利针。病痹气痛而不去者,取以毫针。病在中者,取以长针。病水肿不能通关节者,取以大针。
病在五脏固居者,取以锋针,泻于井荥分输,取以四时。
凡刺有九,以应九针。
一曰腧刺,腧刺者,刺诸经荥输脏腧也。二曰远道刺,远道刺者,病在上取之下,刺腑腧也。三曰经刺,经刺者,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。四曰络刺,络刺者,刺小络之血脉也。五曰分刺,分刺者,刺分肉之间也。六曰大泻刺,大泻刺者,刺大脓以铍针也。七曰毛刺,毛刺者,刺浮痹皮肤也。八曰巨刺,巨刺者,左取右,右取左。九曰淬刺,淬刺者,刺燔针则取痹也。
简注:
- 镵针于病所:皮肤无常处之病,用镵针刺病所,肤白勿取。
- 员针于病所:分肉间之病用员针揩摩之。
- 鍉针于井荥分输:脉气少当补者,用鍉针按脉致气。
- 锋针:经络痼痹用锋针泻之。
- 铍针:大脓之病用铍针排脓。
- 员利针:暴痹之气用员利针取之。
- 毫针:痹气痛而不去用毫针留之养之。
- 长针:病在深部用长针取之。
- 大针:水肿不通关节用大针泻水。
- 取以四时:五脏病取井荥输穴,须应四时之序。
- 九刺应九针:九种刺法各应一种针具。
- 腧刺:刺诸经之荥输脏腧。
- 远道刺:病在上取之下,刺腑之腧穴。
- 经刺:刺大经之结络经分。
- 络刺:刺小络之血脉出血。
- 分刺:刺分肉之间。
- 大泻刺:刺大脓以铍针。
- 毛刺:刺浮痹于皮肤,浅刺如拔毛。
- 巨刺:左病取右,右病取左,交叉取穴。
- 淬刺:燔针淬刺,即火针,治痹证。
第三段 十二刺之法
凡刺有十二节,以应十二经。
一曰偶刺,偶刺者,以手直心若背,直痛所,一刺前,一刺后,以治心痹。刺此者,傍针之也。
二曰报刺,报刺者,刺痛无常处也。上下行者,直内无拔针,以左手随病所按之,乃出针,复刺之也。
三曰恢刺,恢刺者,直刺傍之,举之前后,恢筋急,以治筋痹也。
四曰齐刺,齐刺者,直入一,傍入二,以治寒气小深者。或曰三刺,三刺者,治痹气小深者也。
五曰扬刺,扬刺者,正内一,傍内四,而浮之,以治寒气之博大者也。
六曰直针刺,直针刺者,引皮乃刺之,以治寒气之浅者也。
七曰输刺,输刺者,直入直出,稀发针而深之,以治气盛而热者也。
八曰短刺,短刺者,刺骨痹,摇而深之,致针于骨,所以上下摩骨也。
九曰浮刺,浮刺者,傍入而浮之,以治肌急而寒者也。
十曰阴刺,阴刺者,左右率刺之,以治寒厥。中寒厥,足踝后少阴也。
十一曰傍针刺,傍针刺者,直刺傍刺各一,以治留痹久居者也。
十二曰赞刺,赞刺者,直入直出,数发针而浅之出血,是谓治痈肿也。
简注:
- 十二节应十二经:十二种刺法应十二经脉。
- 偶刺:一刺前、一刺后,前后对刺,治心痹。须傍针斜刺以免伤脏。
- 报刺:痛无常处者,刺入不拔,以左手按病所后出针复刺。
- 恢刺:直刺其傍,前后举之,恢展筋急,治筋痹。
- 齐刺:直入一针、傍入二针,三针齐下,治寒气小深者。又名三刺。
- 扬刺:正中一针、傍四针,浮而浅刺,治寒气博大者。
- 直针刺:引皮乃刺之,沿皮刺入,治寒气浅者。
- 输刺:直入直出,少发针而深刺,治气盛有热者。
- 短刺:刺骨痹,摇而深之,针至骨,上下摩骨。
- 浮刺:傍入而浮之,斜刺浅刺,治肌急而寒者。
- 阴刺:左右皆刺之,治寒厥,取足踝后少阴经穴。
- 傍针刺:直刺一、傍刺一,治留痹久居者。
- 赞刺:直入直出,多发针浅刺出血,治痈肿。
第四段 五刺之法应五脏
凡刺有五,以应五脏。
一曰半刺,半刺者,浅内而疾发针,无针伤肉,如拔毛状,以取皮气,此肺之应也。
二曰豹文刺,豹文刺者,左右前后针之,中脉为故,以取经络之血者,此心之应也。
三曰关刺,关刺者,直刺左右尽筋上,以取筋痹,慎无出血,此肝之应也。或曰渊刺,一曰岂刺。
四曰合谷刺,合谷刺者,左右鸡足,针于分肉之间,以取肌痹,此脾之应也。
五曰输刺,输刺者,直入直出,深内之至骨,以取骨痹,此肾之应也。
简注:
- 五刺应五脏:五种刺法各应一脏。
- 半刺应肺:浅刺速出如拔毛,取皮气。肺主皮毛,故应肺。
- 豹文刺应心:左右前后刺之,中脉取血,如豹纹之斑驳。心主血脉,故应心。
- 关刺应肝:直刺关节尽筋之上,取筋痹,慎勿出血。肝主筋,故应肝。又名渊刺、岂刺。
- 合谷刺应脾:左右如鸡足状刺分肉之间,取肌痹。脾主肌肉,故应脾。
- 输刺应肾:直入直出深刺至骨,取骨痹。肾主骨,故应肾。
第五段 脉度与刺之深浅
黄帝曰:余闻刺有三部,部各有腧,愿闻其处。
岐伯曰:上部,天两额之动脉也,地两颊之动脉也,人耳前之动脉也。中部,天手太阴也,地手阳明也,人手少阴也。下部,天足厥阴也,地足少阴也,人足太阴也。
故人有三部,部有三候,以决死生,以处百病,以调虚实,而除邪疾。
黄帝曰:部各有腧,可得闻乎?
岐伯曰:必先审其形气,而后取之。切循其脉,视其气之盛衰,而后定其刺之深浅。
病在三阳者,刺之宜浅。病在三阴者,刺之宜深。病在皮肤者,浅刺之。病在分肉者,稍深刺之。病在筋骨者,深刺之。病在五脏者,刺之宜深而又久留之。
凡刺之理,必知病之所在,病之所舍,病之所起,刺之深浅之宜,而后可以应无穷之变也。
简注:
- 三部九候:人身上中下三部,部各有天 地人三候,合为九候。
- 上部天:两额之动脉(足少阳颔厌穴处)。
- 上部地:两颊之动脉(足阳明大迎穴处)。
- 上部人:耳前之动脉(手少阳和髎穴处)。
- 中部天:手太阴肺经寸口脉。
- 中部地:手阳明大肠经合谷脉。
- 中部人:手少阴心经神门脉。
- 下部天:足厥阴肝经五里穴处(太冲脉)。
- 下部地:足少阴肾经太溪脉。
- 下部人:足太阴脾经箕门穴处(冲阳脉)。
- 以决死生,以处百病:三部九候用以判断死生、诊治百病。
- 审形气而后取之:必先审察形气之盛衰,切循其脉,而后定刺之深浅。
- 三阳宜浅,三阴宜深:病在三阳经刺宜浅,病在三阴经刺宜深。
- 必知病之所在、所舍、所起:明病之部位、归处、起因,知刺之深浅,方可应无穷之变。
结构分析
本篇分为五个部分:
第一部分(官针之要):论"凡刺之要,官针最妙"。九针各有宜用,长短大小各有所施。疾浅针深则内伤为痈,病深针浅则病气不泻为大脓,病小针大则泻气太甚,病大针小则气不泄泻。失针之宜则病不移。
第二部分(九刺应九针):详列九种刺法——腧刺刺诸经荥输脏腧、远道刺病上取下刺腑腧、经刺刺大经结络、络刺刺小络血脉、分刺刺分肉之间、大泻刺刺大脓以铍针、毛刺刺浮痹皮肤、巨刺左取右右取左、淬刺燔针取痹。各应九针之用。
第三部分(十二刺应十二经):详列十二种刺法——偶刺前后对刺治心痹、报刺痛无常处复刺之、恢刺恢筋急治筋痹、齐刺一正二傍治寒气小深、扬刺一正四傍治寒气博大、直针刺引皮乃刺治寒气浅、输刺直入直出治气盛热、短刺致针于骨治骨痹、浮刺傍入浮之治肌急寒、阴刺左右率刺治寒厥、傍针刺直傍各一治留痹、赞刺数发针出血治痈肿。
第四部分(五刺应五脏):五种刺法各应一脏——半刺浅刺如拔毛应肺主皮毛、豹文刺左右前后中脉取血应心主血脉、关刺直刺尽筋取筋痹应肝主筋、合谷刺鸡足刺分肉应脾主肌肉、输刺深刺至骨取骨痹应肾主骨。
第五部分(三部九候与刺深浅):人身上中下三部,部各有天地人三候,合为九候,以决死生处百病。必先审形气、切循其脉、视气盛衰而后定刺之深浅。三阳宜浅,三阴宜深。必知病之所在、所舍、所起而后可应无穷之变。为针刺选针、施术、定深浅之全面规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