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本篇以十二经水比应十二经脉,论经脉之长短、血气之多少,以及针刺深浅、留针时间之差异。篇中以中国版图上十二条河流对应人体十二经脉,体现"天人相应"之整体观,为针刺因经制宜、因人而异之理论依据。
第一段 十二经水应十二经脉
黄帝问于岐伯曰:经脉十二者,外合于十二经水,而内属于五脏六腑。夫十二经水者,其有大小、深浅、广狭、远近各不同,五脏六腑之高下、小大、受谷之多少亦不等,相应奈何?
岐伯答曰:善哉问也!天至高不可度,地至广不可量,此之谓也。且夫人生于天地之间,六合之内,此天之高、地之广也,非人力所能度量而至也。若夫八尺之士,皮肉在此,外可度量切循而得之,其死可解剖而视之。其脏之坚脆,腑之大小,谷之多少,脉之长短,血之清浊,气之多少,十二经之多血少气,与其少血多气,与其皆多血气,与其皆少血气,皆有大数。
简注:
- 十二经水:指中国版图上十二条主要河流——清水、渭水、海水、湖水、汝水、渑水、淮水、漯水、江水、河水、济水、漳水。
- 外合于十二经水:十二经脉外应十二经水,内属五脏六腑,体现天人相应。
- 八尺之士:身高八尺之人,古人度量人体之标准。
- 解剖而视之:人死后可解剖观察脏腑大小、经脉长短,为中医解剖学之早期记载。
- 大数:脏腑经脉之度量皆有大概之数,非精确至分毫。
第二段 经脉应经水之具体对应
足太阳外合于清水,内属于膀胱,而通水道焉。
足少阳外合于渭水,内属于胆。
足阳明外合于海水,内属于胃。
足太阴外合于湖水,内属于脾。
足少阴外合于汝水,内属于肾。
足厥阴外合于渑水,内属于肝。
手太阳外合于淮水,内属于小肠,而水道出焉。
手少阳外合于漯水,内属于三焦。
手阳明外合于江水,内属于大肠。
手太阴外合于河水,内属于肺。
手少阴外合于济水,内属于心。
手心主外合于漳水,内属于心包。
此一隅之阴阳也,所以与天地相应者也。
简注:
- 清水:清澈之水,应足太阳膀胱,膀胱为津液之府,通调水道。
- 渭水:应足少阳胆,胆为中精之府。
- 海水:应足阳明胃,胃为水谷之海,受纳最多。
- 湖水:应足太阴脾,脾主运化水湿。
- 汝水、渑水:应足少阴肾、足厥阴肝。
- 淮水:应手太阳小肠,泌别清浊。
- 漯水:应手少阳三焦,为水液通行之道路。
- 江水:应手阳明大肠,传导糟粕。
- 河水:应手太阴肺,肺为华盖,如河水之源。
- 济水、漳水:应手少阴心、手厥阴心包。
- 一隅之阴阳:人体十二经脉之阴阳,为天地阴阳之一隅,与天地相应。
第三段 针刺深浅与留针之数
黄帝曰:夫经水之应经脉也,其远近浅深,水血之多少各不同,合而以刺之奈何?
岐伯答曰:足阳明五脏六腑之海也,其脉大血多气盛,热壮刺此者,不深弗散,不留不泻也。
足阳明刺深六分,留十呼。
足太阳深五分,留七呼。
足少阳深四分,留五呼。
足太阴深三分,留四呼。
足少阴深二分,留三呼。
足厥阴深一分,留二呼。
手之阴阳,其受气之道近,其气之来疾,其刺深者皆无过二分,其留皆无过一呼。其少长大小肥瘦,以心撩之,命曰法天之常,灸之亦然。灸而过此者得恶火,则骨枯脉涩;刺而过此者脱气,则目反、目盲。
简注:
- 足阳明刺深六分,留十呼:足阳明胃经多血多气,刺最深、留最久。一呼即一次呼吸时间。
- 留十呼:留针十次呼吸之时间,约十余秒。
- 足厥阴深一分,留二呼:足厥阴肝经少血多气,刺最浅、留最短。
- 手之阴阳:手六经循行较短,气来迅速,刺深不过二分,留不过一呼。
- 以心撩之:根据病人少长、大小、肥瘦之不同,以医者之心意斟酌调整。
- 法天之常:遵循自然之常道,因人制宜。
- 恶火:艾灸过度则伤正,致骨枯脉涩。
- 脱气则目反、目盲:针刺过深则正气脱失,致目上翻甚至失明。
第四段 度量之原则
黄帝曰:夫经脉之小大,血之多少,肤之厚薄,肉之坚脆,及腘之大小,可为度量乎?
岐伯答曰:其可为度量者,取其中度也,不甚脱肉而血气不衰也。若失度者,瘠瘦而形肉脱者,恶可以度量刺乎!审切循扪按,视其寒温盛衰而调之,是谓因适而为之真也。
简注:
- 中度:中等身材、不甚消瘦、血气不衰之人,方可作为度量之标准。
- 瘠瘦而形肉脱者:极度消瘦、肌肉萎缩之人,不可按常度量刺。
- 审切循扪按:仔细切脉、循按经穴、扪触肌肤,审察寒温盛衰。
- 因适而为之真:因人因时制宜,随其适宜而施治,方为针刺之真谛。
结构分析
本篇分为四个部分:
第一部分(十二经水应十二经脉总论):论十二经脉外合十二经水、内属五脏六腑之理。经水有大小深浅广狭远近之异,脏腑有高下大小受谷多少之别,相应奈何。提出"八尺之士"可度量切循、可解剖而视,为中医早期解剖思想之体现。
第二部分(具体对应):逐一列举足太阳合清水属膀胱、足少阳合渭水属胆、足阳明合海水属胃等十二经脉与十二经水之对应关系,以及各经所内属之脏腑,体现天人相应之一隅。
第三部分(针刺深浅与留针):以经水远近浅深、血气多少为据,定各经针刺深度与留针呼吸之数。足阳明最深六分留十呼,足厥阴最浅一分留二呼,手六经皆不过二分一呼。强调因人肥瘦少长斟酌,过刺则脱气目盲,过灸则骨枯脉涩。
第四部分(度量原则):度量以中度之人为准,极度消瘦者不可按常量刺。须审切循扪按,视寒温盛衰而调之,因适而为,方为针刺之真。强调个体化施治之重要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