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本篇专论热病之针刺证治。首论偏枯与痱之辨治,继以热病不同阶段之脉证判断可刺与否,详述热病五十九刺之取穴原理及各经热病之刺法,末列热病九种不可刺之死候,并附气满、心疝、喉痹、风痉等杂病刺法。为中医热病针刺治疗之重要文献,体现了以脉证决刺、标本兼顾的诊治思想。
第一段 偏枯与痱
偏枯,身偏不用而痛,言不变,志不乱,病在分腠之间,巨针取之,益其不足,损其有余,乃可复也。
痱之为病也,身无痛者,四肢不收,智乱不甚,其言微知,可治;甚则不能言,不可治也。病先起于阳,后入于阴者,先取其阳,后取其阴,浮而取之。
简注:
- 偏枯:半身不遂,一侧肢体不用而痛。
- 痱:四肢瘫软不收,神志昏乱之证。与偏枯之区别在于痱无痛而神志乱。
- 言不变,志不乱:言语如常,神志清醒,说明病在形体而非神志。
- 巨针:大针,用于病在分腠之间者。
- 其言微知:言语虽微弱但尚能理解,为可治之候。
- 先取其阳,后取其阴:病由阳入阴,先治阳经后治阴经,浮而取之,浅刺之意。
第二段 热病脉证与可刺之辨
热病三日,而气口静、人迎躁者,取之诸阳,五十九刺,以泻其热,而出其汗,实其阴,以补其不足者。身热甚,阴阳皆静者,勿刺也;其可刺者,急取之,不汗出则泄。所谓勿刺者,有死征也。
热病七日八日,脉口动,喘而短者,急刺之,汗且自出,浅刺手大指间。
热病七日八日,脉微小,病者溲血,口中干,一日半而死。脉代者,一日死。
热病已得汗出,而脉尚躁,喘且复热,勿刺肤,喘甚者死。
热病七日八日,脉不躁,躁不散数,后看中有汗;三日不汗,四日死。未曾汗者,勿腠刺之。
简注:
- 气口静、人迎躁:气口(寸口)候阴,人迎候阳。阴静阳躁,热在阳经,故取诸阳经五十九刺。
- 阴阳皆静:身热甚而脉阴阳皆静,邪盛正衰,故勿刺。
- 不汗出则泄:可刺者急取之,若不汗出则从泻而出。
- 脉口动,喘而短:热邪迫肺,脉口动而喘短,急刺手太阴之井荥。
- 浅刺手大指间:手太阴肺经少商穴附近,浅刺以泄肺热。
- 脉微小:正气将脱,溲血口干,为热伤阴络之危候。
- 脉代者:代脉为脏气衰败,一日死。
- 脉尚躁,喘且复热:汗后脉不静而反躁,热邪内盛,喘甚者死。
- 躁不散数:脉虽躁但不散不数,邪气尚有出路,后三日中当有汗。
- 勿腠刺之:未曾汗出者,不可浅刺腠理,恐伤正气。
第三段 热病五十九刺与各经热病
热病先肤痛,窒鼻充面,取之皮,以第一针,五十九;苛轸鼻,索皮于肺,不得,索之火,火者,心也。
热病先身涩倚而热,烦悗,干唇口嗌,取之皮,以第一针,五十九;肤胀口干,寒汗出,索脉于心,不得,索之水,水者,肾也。
热病嗌干多饮,善惊,卧不能起,取之肤肉,以第六针,五十九;目眦青,索肉于脾,不得,索之木,木者,肝也。
热病面青脑痛,手足躁,取之筋间,以第四针于四逆;筋躄目浸,索筋于肝,不得,索之金,金者,肺也。
热病数惊,瘈疭而狂,取之脉,以第四针,急泻有余者;癫疾毛发去,索血于心,不得,索之水,水者,肾也。
热病身重骨痛,耳聋而好瞑,取之骨,以第四针,五十九,刺骨;病不食,啮齿耳青,索骨于肾,不得,索之土,土者,脾也。
热病不知所痛,耳聋不能自收,口干,阳热甚,阴颇有寒者,热在髓,死不可治。
热病头痛,颞颥目瘈,脉痛善衄,厥热病也,取之以第三针,视有余不足,寒热痔。
热病体重,肠中热,取之以第四针,于其腧及下诸指间,索气于胃络,得气也。
热病挟脐急痛,胸胁满,取之涌泉与阴陵泉,取以第四针,针嗌里。
热病而汗且出,及脉顺可汗者,取之鱼际、太渊、大都、太白。泻之则热去,补之则汗出,汗出太甚,取内踝上横脉以止之。
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,此阴脉之极也,死;其得汗而脉静者,生。
热病者,脉尚盛躁而不得汗者,此阳脉之极也,死;脉盛躁得汗静者,生。
简注:
- 第一针:镵针,用于泻阳热之在皮者。
- 第四针:锋针,用于泻热出血。
- 第六针:员利针,用于取痹气。
- 苛轸鼻:苛,重也;轸,同疹。鼻部生疹而窒塞。
- 索皮于肺,不得,索之火:肺合皮,先求之于肺;不得效,则求之于心火,以火克金也。此为五行相克之治法思路。
- 索之水,水者,肾也:心主脉,不得效则求之于肾水,以水克火。
- 索之木,木者,肝也:脾合肉,不得效则求之于肝木,以木克土。
- 索之金,金者,肺也:肝合筋,不得效则求之于肺金,以金克木。
- 索之土,土者,脾也:肾合骨,不得效则求之于脾土,以土克水。
- 四逆:四肢厥逆。
- 筋躄目浸:筋脉痿躄,目泪浸淫。
- 瘈疭:手足抽搐拘急。
- 好瞑:嗜睡,热邪伤肾之候。
- 啮齿:咬牙切齿,热盛动风之象。
- 热在髓:热入骨髓,阴寒外现,为热极似寒之危候。
- 颞颥:太阳穴部位。
- 寒热痔:寒热交争如痔之状。
- 嗌里:咽部内侧。
- 鱼际、太渊、大都、太白:鱼际、太渊属手太阴肺经,大都、太白属足太阴脾经。泻之清热,补之出汗。
- 内踝上横脉:足太阴脾经三阴交附近,用以止汗。
- 阴脉之极:阴脉躁盛为阴气将竭之极。
- 阳脉之极:阳脉盛躁不得汗为阳邪极盛、阴液将竭。
第四段 热病九不可刺
热病不可刺者有九:一曰,汗不出,大颧发赤哕者,死;二曰,泄而腹满甚者,死;三曰,目不明,热不已者,死;四曰,老人婴儿,热而腹满者,死;五曰,汗不出,呕下血者,死;六曰,舌本烂,热不已者,死;七曰,咳而衄,汗不出,出不至足者,死;八曰,髓热者,死;九曰,热而痉者,死。腰折,瘈疭,齿噤齘也。凡此九者,不可刺也。
简注:
- 大颧发赤哕:颧骨赤红而呃逆,阳邪盛而胃气败。
- 泄而腹满甚:热病下泄而腹满不减,脾气将败。
- 目不明,热不已:热伤精血,目失所养。
- 老人婴儿热而腹满:老幼正气虚弱,热而腹满为脾败之候。
- 呕下血:热迫血妄行,胃气将绝。
- 舌本烂:舌根溃烂,心脾热极。
- 咳而衄,汗不出,出不至足:肺热迫血上溢,汗虽出不及足下,阳邪不能外达。
- 髓热:热入骨髓。
- 热而痉:热极生风,角弓反张。腰折、瘈疭、齿噤齘皆为痉证之表现。
- 齿噤齘:牙关紧闭,切齿有声。
第五段 五十九刺之穴
所谓五十九刺者,两手外内侧各三,凡十二痏。五指间各一,凡八痏,足亦如是。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,凡六痏。更入发三寸边五,凡十痏。耳前后口下者各一,项中一,凡六痏。巅上一,聪会一,发际一。廉泉一,风池二,天柱二。
简注:
- 痏:针刺之孔,一刺为一痏。
- 两手外内侧各三:两手各六穴,共十二穴。
- 五指间各一:两手十指间各一穴,共八穴(指间缝)。
- 足亦如是:足部亦如手部取法。
- 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:入发际一寸,两旁各三穴。
- 更入发三寸边五:入发三寸处,两旁各五穴。
- 聪会:即囟会穴。
- 风池二、天柱二:风池左右二穴,天柱左右二穴。
第六段 杂病刺法
气满胸中喘息,取足太阴大指之端,去爪甲如韭叶,寒则留之,热则疾之,气下乃止。
心疝暴痛,取足太阴厥阴,尽刺去其血络。
喉痹舌卷,口中干,烦心,心痛,臂内廉痛,不可及头,取手小指次指爪甲下,去端如韭叶。
目中赤痛,从内眦始,取之阴蹻。
风痉身反折,先取足太阳及腘中及血络出血,中有寒,取三里。
癃,取之阴蹻及三毛上及血络出血。
男子如蛊,女子如怚,身体腰脊如解,不欲饮食,先取涌泉见血,视跗上盛者,尽见血也。
简注:
- 去爪甲如韭叶:距指甲角约韭叶宽,即井穴部位。
- 寒则留之,热则疾之:寒证久留其针,热证速出其针。
- 心疝:寒邪客于小肠,心痛引腹之证。
- 喉痹舌卷:喉痹闭塞,舌体卷缩,为心经热盛之候。
- 手小指次指:无名指(小指侧之次指),即手少阳三焦经关冲穴。
- 阴蹻:照海穴,足少阴肾经与阴蹻脉交会处。
- 风痉身反折:风邪入络,角弓反张。
- 腘中:委中穴,足太阳膀胱经合穴。
- 中有寒,取三里:兼里寒者加足三里以温中。
- 癃:小便不通。
- 三毛上:大敦穴附近,足厥阴肝经井穴。
- 男子如蛊,女子如怚:蛊为腹胀如物,怚为女子阴中如有物阻。皆为肾虚兼瘀之候。
- 跗上盛者:足背脉络盛者,刺之出血。
结构分析
本篇分为六个部分:
第一部分(偏枯与痱):辨偏枯与痱之异。偏枯半身不用而痛,神志清醒,病在分腠,巨针取之可复。痱则四肢不收而无痛,神志昏乱,言微可治,不能言不治。病由阳入阴者,先阳后阴,浮而取之。
第二部分(热病脉证与可刺之辨):以气口、人迎之躁静辨热病在阴在阳,以汗出与脉之躁静判生死。热病三日阳盛者取五十九刺;七日八日脉微小溲血者死;汗后脉躁喘热者死;未汗者勿腠刺。强调以脉证决刺否。
第三部分(热病五十九刺与各经热病):详述热病在皮、在脉、在肉、在筋、在骨之不同证候及取穴法。各以五行相克之理,先求本脏,不得则求所不胜之脏。热在髓者死不可治。并论汗法之取穴及汗后脉象之预后。
第四部分(热病九不可刺):列举九种热病不可刺之死候——汗不出大颧赤哕、泄而腹满甚、目不明热不已、老幼热而腹满、汗不出呕下血、舌本烂热不已、咳衄汗不至足、髓热、热而痉。为热病预后判断之重要准则。
第五部分(五十九刺之穴):详列五十九穴之部位分布——手指内外侧、指间、足部、头部各区域之取穴计数,为热病刺法之具体穴谱。
第六部分(杂病刺法):附论气满喘息、心疝、喉痹、目赤、风痉、癃闭、蛊怚等杂病之刺法,各辨寒热虚实而施补泻,体现了辨证取穴之原则。